“蒂亚姆。”
“我还在不是吗?”约翰背负双手,“在天神种子洒落的那一刻,就从未规定谁才能够走到最后。”
“你们鼓励竞争。”
这话让阿里瑟姆陷入沉思。
他的职责就是向选中的世界洒落天神的种子进行培养。
蒂亚姆斯种子中成功杀出的天神,每一名天神都有着独特的能力赋予不同的权能。
蒂亚姆的吞噬同化能力十分出色,这也是为什么要在地球落下多枚种子的缘故。
那是给予蒂亚姆的养分,能够培养出更加强大的天神。
只是他没想到,蒂亚姆能力反而培养出一名出色的敌人。
约翰有着天神组一样的金色血液。
用天神组的视角来看,约翰就是一名天神畸形儿。
但不同的是,这名畸形儿刚杀死了他们认为最强大的天神。
约翰继续用自己的歪理,他张开双手,十分轻松地说:“永恒族的目的是让人口膨胀到足以诞生的天神的程度。”
“而我,也在此刻出现。”
“他们并非失败,这属于神与神之间的神战,最后胜出者,通过温和的方式,成为天神。”
约翰微笑着,仿佛他不是用逆反方程弄死蒂亚姆的元凶一样。
阿里瑟姆看向约翰,“你在试图说服我?”
“我只是使用我作为天神的权力。”
约翰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天神。
毕竟他的诞生来自沉睡的巫王。
巫王拥有蒂亚姆所幻化的系统,通过吞噬同化的同时,也让自己逐渐成为天神。
但受限于蒂亚姆的未诞生,从而没有彻底成为天神。
约翰被创造出来时,继承了天神的资格。
至于他体内的金色血液,是法则和魔法的杰作。
在魔法世界有着这么一种至高的存在。
魔法石。
而他体内的血液,是由圣杯和魔法师一起结合诞生而出的一种魔药。
魔法石的改变物体本质能力,加上圣杯承载的禁忌,成就天神的体质。
“这一切,是你让我诞生的原因吗?”约翰心中暗想。
他从来都是善用权力的人,从来也不是将世界看作众生平等。
他其实有备用方案,如果阿里瑟姆不承认自己的天神权力,约翰就会吸引混乱维度,将眼前的天神拖入万劫不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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