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二十八日,上午。
就在苏良还在研究一些案情细节之时。
孙胜快步走了过来。
“官人,眉州酒商马勇德呈递状纸,状告眉州知州祖良以榷曲之权,贪赃分利,压榨于他,数额达一万余贯!”
“嗯?”
苏良接过状纸,认真查看一番后,喃喃道:“眉州知州祖良上任不足一年,便已是个大贪?”
若祖良有贪墨之举。
那必然不是一人所为,下属官吏也必有营私者,此案也有可能是因钱所致。
“升堂问案!”苏良沉声道。
……
片刻后,州衙大堂。
苏良身穿官服,端坐于上方。
两旁身穿军甲、腰跨长刀者,皆是禁军护卫。
堂下那位身穿深蓝色长衫,两颊微微鼓起的肥胖中年男人,即眉州酒商马勇德。
马勇德将状纸的内容又复述了一遍。
他称,去年七月,眉州知州祖良找到他,称要将眉州三成的酒曲交给他售卖,但前者要从中占利七成。
马勇德不敢得罪这位眉州主官,便与其达成了交易。
九个月来。
他共计交给眉州知州祖良价值一万三千二百贯钱的金条。
酒曲暴利。
大宋在酒课上一直采取榷曲制。
即垄断酒曲的生产与销售,将酒曲卖给酒商、酒户。
随着全宋变法中榷茶榷盐制度的改革。
酒课吏员有所裁减,朝廷在酒税上也让利了不少。
但地方官员们依旧把控着酒曲权。
将其卖给哪些商人,他们拥有极大的话语权。
随即。
马勇德将一册账本拿出来,交给了苏良。
账本之上。
马勇德给祖良分账的时间、地点、数目都甚是清楚,墨迹从旧到新,层次分明。
不过。
依旧难以确认真假。
当下,要将一本不到一年的账本做旧,并非难事,且极难分辨。
看完账本后,苏良微微皱眉。
“祖良去年五月方任眉州知州,刚上任两个月,便寻你开始营私了?”
马勇德见苏良质疑账本真假,连忙拱手道:“苏特使,小民所言句句属实,若有一句虚言,愿受极刑!”
“你被祖良压榨了九个月,为何现在才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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