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卓尔公司,世界第二大海洋石油/天然气钻井装备运营公司。
算是海洋油气领域,尤其是寒带海洋油气领域的顶级巨无霸。
如果真能从对方手里拿下这笔14亿美元的大单,那对于在这个领域初出茅庐的沪东厂,乃至对于整个华夏造船业来说,都会是个巨大的利好消息。
但问题在于,这个系卓尔集团,绝对不是個省油的灯。
他们的经典套路是,先通过几家不同的子公司,分别下几笔总额巨大的订单,并以此为筹码要求降低首付款的比例。
等到订单快要完成的时候,再突然以破产保护或者其他原因取消其中一部分。
这种巨额订单即将完成的最后阶段,本来就是乙方资金链最为脆弱的时候,又突然损失一笔大单,基本都要陷入困难,甚至直接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。
而没被取消的那一部分也会因此而延迟交付。
于是就产生了高额的违约金。
对于乙方来说,唯一的出路就是低价把手头马上完工,却被取消了订单的产品给转手出去。
但问题是,适用寒带水域的海洋油气设备,本身应用面就及其狭窄,兜兜转转,几乎不可能避开系卓尔公司。
这个时候,他们的另外一家子公司就会把这笔订单用超低价吃下来,实现一鱼多吃。
如果算上前面提到的违约金,很多时候都能白嫖一批设备。
甚至船厂还要倒贴。
至于你说提交仲裁?
不存在的。
合同里面都会规定,争议仲裁会在买方国家,也就是挪威进行。
结果么……想都不用想。
“法律条文的最终解释权在我这儿”了解一下?
总之,全世界能数上号的海洋装备制造商,几乎都被他们给坑过。
前世的大船海工,就被这么一套组合拳打到直接破产。
要不是有国资委兜底,恐怕后面还会借着低价收购资产再进行重组的连招。
常浩南飞速把手中的资料文本翻到后面,果然在不起眼的备注条款中看到了“如果发生争议,仲裁应在甲方国内进行”的条款。
那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。
这个时候,旁边的李忠毅见到常浩南停下动作,也紧跟着开口道:
“浩南同志,这……总得给沪东厂那边一个合适的理由吧?”
这年头,国内对于这些西方企业还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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