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接下来大概会发生什么。
失去了武器,红发战士即使还能还手,最终也必败无疑,它会杀了这个男人,然后吃了他。
但克雷顿没有丝毫不适,也不打算去主动制止。
真奇怪啊他心想。
事到临头,克雷顿还是会疑惑自己到底算是哪一边的。
若他是狼人,那为何要坚持留下来和孔里奥奈作对?金杰和埃德加的仇不该由他来报,按照理性考虑,他现在就该回到安全的地方休养生息。
若他是人类,那他就应该认同圣心友爱会排除异己的做法,即使他们要对付萨沙市长老会,他也大可以直接搬家,远离纷争。
他曾告诉自己的挚友诺里斯,人有两条腿,但只能走一边,现在轮到他自己选择了。
克雷顿好像该认同作为狼人的自己,但这个“自己”诞生尚未多久,而如果作为人类,人类克雷顿又该是什么样的人呢?
农民?老实说,他不愿意再做农民,那意味着任人摆布。
士兵?他自己都瞧不起那段时期的自己,他所拥有的天赋才华也因为战场而失去。
古董商人?这更是克雷顿人生中最无聊的一段生涯。
即使不谈实际的经历,克雷顿也无法断言自己是什么样的人。
他并非嫉恶如仇,但也绝非恶贯满盈之辈,看见富人不会卑躬屈膝,但面对穷人也无动于衷,自身更是不认为自己属于任一类别。
他没有固定的道德准则,只按心头一时出现的悸动行事,所以单纯的善恶也不能概括他。
而当所有的过去都被否决,连种族都遭到更换,克雷顿不得不再次扪心自问:
“我到底算什么?”
原来的克雷顿似乎在某一个难以察觉的瞬间死去了,现在的他只是一具失去灵魂的空壳,按照生前的惯性在行动,保守而封闭,并且无欲无求,似乎正如戴斯·琼拉德所言,他成了个狼人苦修士。
在唐娜来到萨沙市之后,他有一段时间以为自己找到了新生活的希望,但这只是个错觉,那个傻乎乎的女孩虽然很能逗他开心,却不能让他找到自己是谁。
“喝啊!”
在克雷顿思考的时候,红发主管和那头疯狼的战斗还在继续,他抓住骑在自己身上的狼人双臂,强行制止了对方的进攻,但他们的体能差距悬殊,这不能控制太久,在这短暂的时机里,这位战士竟主动挺起上半身咬向狼人的喉管。
看来不止是狼人,人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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